能理解醫師的壓力 ,但兒子[34歲因事故送至亞東醫院急診時是第二級,當時身為單親母親的我得知後便至住處的新莊光華派出所請警方協助找尋,因至今得知的是由他人見狀叫救護車送至貴院,然 院方接受病患時,患者已無法更無能力說話傷勢嚴重到癱瘓等其他症狀,我不知為何院方無收生命危險時又無法了解病患的家屬取得聯絡,是否該由社工聯絡警方看家屬有無登記協尋失蹤人口最為讓家屬能在緊急時至貴院簽下醫師所建議的危險考量等,貴院竟在第二天由社工拿兩百元請計程車將無法挪動的病患這樣的處理不說,再鄰居所見兒子躺在住處旁,均不敢接近幫忙,當慈我還在四處醫院找尋,接到鄰居用手機與我告知,請我盡快回到兒子被貴院丟棄在住出的街旁很嚴重,我馬上趕回,當我見狀時我真的心中疑惑,[因我不知當時是由貴院第一時間接收],因朋友剛好在我身邊便告訴我快請警方再度協助呼叫救護車請求協助,重點是唯有離住駔最近的是新莊台北醫院,院方表示無法處理要找第一個醫師才是對的神經不能由第二個醫師任意處理,會導致更嚴重與後果不開的結果,兒子無法自行挪動更無法言語我在新莊台北醫院時不知所措當警衛節診的家屬見到我一個女人而鶻和拜託醫師均沒用也無照x光與相關的診察易言之不理不睬,便幫我向醫院打申訴電話,得到的是被安置在精神病房,而我真的因傷勢及嚴重無法轉院果真這八年間我們母子所遭受的是在貴院的病歷摘要中方得知貴院是如此的不把人的生命看待,期間因貴院的處置不當遺留許多已無法挽回的真實與事實,在]求診於貴院時,是八年前發生時的第五個月因病患初步腳族傳萎縮無法站更不避說在床上能自行挪動加上大小便失禁已達癱瘓時醫師竟回沒救了無法治療或用他的方案,這時請醫師開立一班診斷書其診斷書由醫師自行寫,我方並無要求如何寫,竟遭神經內科及復健科與神經外科,感染科推來推去就使不願搋第一份診斷書,因此兒子病危兩次當時一次是送至貴院急診當醫師查診時告知要插管而病無讓家屬得知病狀要插管簡單的說明,當時還是沒開診斷書第一份給我?現在身為母親的殷墟住院深怕無力給付部分負擔向社工請求協助時得到的是罵,告訴我拿兩百元讓妳兒子最為出散費用還想怎樣,因我知道兒子在貴院不能與院方所有的醫療人員用情緒來處理,唯有委屈不言的聽12分鐘以上的怒罵,最後還是將自行負擔費用均不願協助,而我是單親低收入戶的家庭也因兒子並無有低收的福利所有的醫療照顧均由有一人擔起,又無診斷書我根本無法向社會局與相關單位請求協助,在此我想說的是目前兒子已失去生育能力,走路困難萎縮經議員的協助下方讓貴院的精內科做為評估身心障礙,取的時已事發後的兩三年,若換位思考一個正常人成為如此的前因後果,要是您們做為如何感想?